ISBN/价格: | 978-7-5043-7408-0:CNY36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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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语种: | chi |
出版国别: | CN 110000 |
题名责任者项: | 社会契约论/.(法)卢梭著/.龚伟亮译 |
出版发行项: | 北京:,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:,2015.05 |
载体形态项: | 190页:;+24cm |
提要文摘: | 《社会契约论》是法国思想家卢梭的名著, 本书共分为四部分:第一部分, 论述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;第二部分, 阐述主权及其权利;第三部分, 阐述政府及其运作形式;第四部分, 讨论几种社会组织。本书主要表述是探究是否存在合法的政治权威, “人是生而自由的, 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。”他所说的政治权威在我们的自然状态中并不存在, 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社会契约。在社会契约中, 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, 而获取契约自由;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, 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, 转让给整个集体, 人类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。卢梭阐明政府必须分成三个部分:主权者代表公共意志, 这个意志必须有益于全社会;由主权者授权的行政官员来实现这一意志;最后, 必须有形成这一意志的公民群体。他相信, 国家应保持较小的规模, 把更多的权利留给人民, 让政府更有效率。人民应该在政府中承担活跃的角色。人民根据个人意志投票产生公共意志。如果主权者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, 那么社会契约就遭到破坏;人民有权决定和变更政府形式和执政者的权力, 包括用起义的手段推翻违反契约的统治者。 |
题名主题: | 政治哲学 法国 近代 |
题名主题: | 政治哲学 |
中图分类: | D095.654.1 |
中图分类: | B565.26 |
个人名称等同: | 卢梭 (法) 著 |
个人名称次要: | 龚伟亮 译 |
记录来源: | CN NSMC 20160620 |